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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票报销规则
一、为了便于工作,有效节约交通费用,特制定本规则。
二、高管(含)以上人员不得报销出租车费,高管(含)以下人员因工作需求可报销出租车费。
三、公司财务部和人事行政部严厉控制出租车费的报销与支出,根绝糜费。员工因公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允许报销出租车费:
1、因公携带贵重、大件物品或现金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
2、迎送客人(有客人同行的)
3、任务紧迫,不乘出租车难以完成任务的;
4、夜间加班,无其他交通工具或可能影响人身平安的(仅限女员工)
5、其它紧急公务。
四、除上述状况外,其他公出一概乘坐公交车,公交卡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五、目前各部门报销额度暂定为:招商、企划部:400元/月;财务部:200元/月;人事行政部100元/月,工程部:50元/月;物管部:50元/月;公交卡:100元/月。
六、员工报销出租车费,应提供有效出租车票并在后面注明报销人姓名、乘车起始地、事由、详细日期,自己签字,分管业务副总签字审批。
七、出租车费按月报销,每月25日前各部门汇总到行政部(25日后发作的划归到次月报销),由行政部统一停止报销,延期将不予报销。
八、本规则自签发之日起施行,请各部门员工严厉遵照执行。
九、本规则由财务部和人事行政部担任解释。
法律根据
《出租车发票报销管理规则》为进一步标准出租车费用报销管理工作,分离库实践状况,制定本方法。第一条员工外出办理公事准绳上以派公务车、乘坐公交车为主。第二条无公务车、因特殊状况不能乘坐公交车的以下状况可乘出租车或办理私车公用手续1、因公办事携带大量现金;2、携带较多物品;3、二人以上、办理公务乘坐公交时间长、转车、步行不便当;4、和业务单位同行或办理紧急公务;5、恶劣天气或处置突发事情;6、晚间加班无公交车可乘坐;7、库指导批准的其他状况。第三条批准权限:库主任、副主任。由部门主要担任人向分管副主任报告批准后,向综合科即时短信报备。第四条从严控制出租车费用支出,各科室担任人分管副主任、要严厉把关;财务审核时要严厉核对报备、时间、金额、检查发票反面乘车人签字。第五条出租车票一事一报,不得累积报销。第六条本规则自库主任办公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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